2013<繽紛以色列>攝影比賽
一、比賽目的:
無論身處以色列或是台灣土地,都能找到以色列的美與靈感。透過鏡頭,記錄下您對以色列的記憶與感動。
二、主辦單位:以色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三、比賽辦法:
1、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專業及業餘具有臺灣籍已成年人士均可參加
2、攝影主題:分成兩組
A. 紀錄以色列(From Israel):以色列各地的風土民情與文化風光。
B. 遙想以色列(My Israel):啟發以色列靈感的人事物(不限定區域)。
3、作品規格:
數位相片檔,每張不超過1.5MB。
4、活動時間:自102年5 月9日起至102 年11 月15日午夜為止。
電子郵寄: 將報名表及著作權聲明書一起寄送到 israel.taipei@gmail.com,標題請註明「2013繽紛以色列」攝影比賽。
四、比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作品規格,且限未公開之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書籍、網路等,或未以任何媒體公開或發表出版者為限。
2、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格放、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主辦單位不予評審。
3、參賽作品如經發現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有作品冒借、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任何權利情事者,即逕予取消參賽資格。如為得獎作品,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品。
4、比賽作品未達標準,該獎項可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或減之。
5、參賽者得自由選擇報名A組或B組或同時報名兩組參賽,應各別填寫報名表,惟就選擇參賽之各組僅得提出一項作品。如參賽者就其中一組競賽提出兩項作品者,喪失該組參賽資格。
6、主辦單位得無限次數將得獎作品使用於報章雜誌及主辦單位刊物文宣、月曆、網站,且不需另行支付報酬予得獎者。
7、參賽作品於得獎名單公佈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類似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五、作品評審: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評審地點:於以色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ISECO,評審日期於評審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3. 頒獎時間及地點:主辦單位另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六、得獎公布、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1. 得獎作品擬於評選後10日內公布在「以色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ISECO」的臉書粉絲頁Israel in Taipei,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以色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ISECO」的臉書粉絲頁Israel in Taipei。
七、獎勵方式-適用於A與B兩組
首獎每組各乙名:得獎作品將刊登於以色列航空雜誌
二獎
A組:以色列Ahava死海瞬間飽水護膚組合 乙名
B組:以色列Ahava死海瞬間煥膚組合 乙名
(其餘獎項和執行細則將另行公布於「以色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ISECO」臉書粉絲頁Israel in Taipei)
八、聯絡方式:
1. 聯絡地址:11012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4樓2408室
2. 電話:02-2757-9692
3. 傳真電話:02-2757-7197
九、比賽辦法刊登於「以色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ISECO」臉書粉絲頁Israel in Taipei,以及攝影比賽部落格
http://israelintaipei.pixnet.net/blog/post/201096854
十、凡參加徵選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佈於活動官網,
參賽者應自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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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繽紛以色列攝影比賽 攝影比賽報名表暨著作權聲明 作品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著 作 權 聲 明 書 一、本人以_________作品(下稱本作品)參加以色列駐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ISECO(下稱主辦單位)舉辦之「2013繽紛以色列攝影比賽」,提供資料皆準確無誤,並遵守主辦單位之參賽規則。 二、本人保證本作品係由本人獨立創作,絕無抄襲或引用他人著作之情形,且絕未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或其他一切權利。本人同意並確認本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且本人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如本作品侵害他人權利,致主辦單位遭第三人指控侵權或求償時,由本人對該第三人負完全之賠償及其他一切法律責任,本人並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三、主辦單位取得並享有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本作品之重製權、公開傳輸權、編輯權、公開展示權、移轉散布權、改作權,及將本作品二次利用之相關權利、其他不論有形重製、無形重製,以及現在與將來之一切本人所有與本作品相關之著作權財產權。
此致 駐台北以色列經濟文化辦事處ISECO 參賽人: 簽章 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 話: 日期:西元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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